从2008年1月1日起,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成为全省药房托管试点医院;全省县级以下医院取消药品加价。
据云南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杨万泽透露,之前云南医院的药品加价比率为10%,且高价药加价比率低,低价药加价比率高。
从1月1日起,全省所有县级以下医院推行“宣威模式”,即取消药品加价,医院与市场药房基本实现同价。
杨万泽说,实行药房托管有利于改革不合理的“以药补医”补偿机制、杜绝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试点医院包括省级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和位于发达地区的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位于中等发达地区的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位于欠发达地区的普洱市中医院。据了解,此次门诊药房托管的核心是“两权分立”,即药房所有权仍然是医院的,但经营权包括药品的采购、保管、调剂等都交给企业管理。